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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制定印发《地方团委落实全团带队责任规定》

来源:四川水发集团 2025-10-17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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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周围围)近日,共青团中央制定印发了《地方团委落实全团带队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首部专门关于全团带队的团内规章,对于指导推动地方团委切实履行全团带队责任,推动新征程少先队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全团带队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加强全团带队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九次全国少代会的重要贺信中强调要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夯实共青团组织全团带队责任。共青团中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规定》。

《规定》明确地方团委领导班子履行全团带队主体责任,团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协同落实职责,并从14个方面明确了责任内容。在带政治建设方面,提出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团干部培训核心课程等。在带思想建设方面,提出带领支持少先队聚焦根本任务,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放在首位,善用“童言童语”传播党的创新理论,带领支持少先队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等。在带组织建设方面,提出带领支持少先队夯实组织基础,加强校内外少先队组织和阵地建设,指导推动中小学团、队工作融合,推动团、队组织结对共建,重视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等。在带队伍建设方面,提出重视加强少先队工作部门建设,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等。在带纪律和制度建设方面,提出坚持从严带队,加强少先队制度建设,加强工作队伍管理监督教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

《规定》从10个方面对责任落实作出规定。在请示报告方面,明确地方团委应当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少工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应当加强向同级少工委名誉主任报告少先队工作情况等。在工作机制方面,提出地方团委书记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少先队工作,在团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中将全团带队作为重要内容进行研究部署,主动推动深化团教协作等。在条件保障方面,提出地方团委书记、班子成员在重要节点参加基层少先队活动或开展调研,推动团属单位支持少先队工作发展,积极争取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力量支持等。在考核评价方面,提出将落实全团带队责任情况纳入年度工作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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